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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C校园代理推广项目协议
DHC校园代理推广项目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对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与DHC校园代理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约定。本协议中“甲方”指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乙方”指注册成为DHC校园代理的自然人。乙方申请时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高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教职人员。
本协议主要约束的是以推荐客户自行下单、代客下单方式为DHC网站(www.dhc.net.cn)进行推广的校园代理人。若乙方除了代客下单外还以网络链接推广方式为DHC进行推广,则乙方除受本协议约束外,还受DHC网站推广项目协议的约束。
乙方同意并确认,如果乙方点击了“同意协议内容”按钮,以及当DHC网站发布任何相关的通知、修改后的推广资料等的情况下,乙方继续参与校园代理推广项目的,则表示:(1)乙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2)乙方确认是在独立自主、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参加本推广项目的合作条款和方式;(3)乙方保证拥有合法完全的权利义务能力签署本协议;(4)乙方持续履行本协议,包括DHC校园代理推广项目参加者要求和DHC校园代理网站推广项目商标使用规范。
如果乙方违反上述任一条款和/或协议,甲方有权立即撤销乙方的校园代理资格,停止向乙方支付协议项下的服务费,并终止一切合作。
第1条 校园代理推广项目概要
校园代理推广项目主要是指,乙方以推荐客户自行下单、或代客下单的方式推广DHC商品而使甲方获得订单,乙方就乙方的最终客户的有效购买行为获得服务费。“DHC商品”指DHC网站上销售的产品。
乙方在推广DHC商品时,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广告素材进行推广,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与推广项目有关的宣传资料及其它信息(以下简称“DHC内容”)。乙方不能在推广时展示或以其它方式使用除在DHC网站之外的其它任何网站上销售的DHC产品有关的任何数据、图形、文本或其它信息等内容。
第2条 乙方的申请方式
乙方如有意愿参与DHC校园代理推广项目的,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格式正确填写注册信息、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并点击本协议同意按钮进行网上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的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并通知乙方申请是否成功。
第3条 推广方式
在乙方收到甲方同意乙方参加DHC校园代理推广项目的通知后,乙方可以开始进行推广。乙方为DHC网站进行的推广方式主要为:1.推荐客户自行下单,2.代客下单。
3.1 推荐客户自行下单
指在乙方的推荐下,客户自行访问DHC网站,并在DHC网站下订单的行为。客户购物时,必须在购物车确认页正确填写乙方的校园代理ID,且收货地址必须包含乙方注册时填写的完整学校名称。如果客户没有正确地填写乙方的校园代理ID,或使用其他地址下订单,则甲方无法计算有效订单并无法向乙方支付该部分的服务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2 代客下单
指乙方根据基于其对DHC网站进行的推广而产生的客户的需求,使用与乙方校园代理账户绑定的乙方购物账户向DHC网站下订单的行为。乙方代客下单,必须在购物车确认页正确填写乙方的校园代理ID,必须全额垫付货款(货到付款除外),且收货地址必须包含乙方注册时填写的完整学校名称。如果未正确填写乙方校园代理ID,或使用其他地址下订单,则甲方无法计算有效订单并无法向乙方支付该部分的服务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与乙方校园代理账户绑定的乙方购物账户不累积积分。
第4条 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4.1 甲方保证是甲方推广产品和服务的合法经营者或代理者。
4.2 甲方向乙方提供推广内容、素材及文件,以协助乙方顺利开展推广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不违反《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共道德准则,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对产品或经营内容不做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者虚假宣传,若甲方违反此保证导致任何争议,则甲方应负责解决。
4.3 甲方保证按照协议要求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业绩数据。
4.4 甲方保证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按照协议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
4.5 甲方负责提供商品配送、售后服务等与商品销售相关的服务。
第5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5.1 乙方应保证注册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准确的。如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不完整而导致发生甲方无法向其发出通知、进行结算等事项或该些事项发生错误、延迟等,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赋予的账号及密码,如因管理不善发生密码遗失、账号被盗等情况,乙方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5.3 乙方同意,在参与校园代理推广项目时,乙方将遵守甲方制定的与校园代理推广项目相关的DHC校园代理推广项目参加者要求及本协议提及的所有页面、明细表、政策、指南和其它文件和材料(以下简称“推广资料”)。推广资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4 乙方作为甲方的校园代理,应主动进行宣传,并积极完成代客下单及协助客户进行退换货的事宜,不应因个人原因损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权益,否则甲方将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5.5 乙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代客下单,协助客户查询相应订单状态,解答客户咨询,协助客户进行退换货操作,并有义务预先垫付货款(货到付款除外)。如果乙方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高于商品实际金额的款项,或收取客户款项后未及时代客下单或未下单,或在发生退换货时未向客户退还货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甚至移交相关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6 乙方有义务代收非货到付款的代客下单商品,并检查商品外观是否完好。确认签收后,乙方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为客户送货上门,待客户确认签收后收取商品货款。如送达时商品外观破损,乙方有权拒收商品。如果乙方签收后遗失或损坏甲方客户的商品,所有后果均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5.7 乙方必须完全遵守甲方销售体系及制度,不应进行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市场利益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其违约期间的收益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立即冻结乙方校园代理账户,直至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5.8 乙方在进行推广时,不应在宣传文字及图片上以任何方式提出与DHC网站不一致的促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运用不符合事实的“免费、特价、返点”等字样或类似方式。乙方有义务实时跟踪DHC网站发布的活动及其他相关资料(例如广告、活动宣传资料等)并进行同步更新,若因校园代理人未尽到本条义务而导致相关投诉、索赔、处罚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9 乙方仅得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推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本协议约定之外的途径使用DHC商品图片、信息,不得自本协议约定之外的渠道获得上述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DHC网站内容、不得冒充DHC官方网站、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导致第三方误认乙方是DHC的文字、图片或使用其他可能导致第三方误认的方式进行推广。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删除或销毁相应推广内容,并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公开发布道歉或澄清声明,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5.10 乙方进行宣传、推广时,应自觉维护DHC及其代言人形象,不得以任何不当言行直接或变相诋毁、侮辱、讽刺、挑衅或以其他方式损坏DHC及其代言人的形象或对DHC及其代言人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若任何第三人(如乙方的“粉丝”)通过乙方的推广或宣传进行上述不当行为,乙方应立即予以制止并负责协调解决。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按照其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还有权要求其据实赔偿。
5.11乙方应及时接收甲方发送的有关推广项目的电子邮件和电话联络。
5.12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有的信息,以证明乙方遵守本协议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乙方校园代理账户代客下单的真实性的核查)。
5.13 乙方在作为甲方校园代理期间,不得代理任何与甲方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品牌或商品。
第6条 订单的处理
6.1 订单处理
由甲方独自处理通过乙方推荐的客户所下的订单及乙方代客下的订单。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DHC官方网站要求的订单(这些要求可能随时会更新)。甲方将追踪有效订单并将向乙方提供关于有效购买行为的报告。
6.2 有效订单
所谓有效订单,是指:
(1)客户通过乙方推荐,自行在DHC网站成功购物并正确填写乙方校园代理ID,且收货地址包含乙方注册时填写的完整学校名称的订单;
(2)乙方根据客户需求,使用与乙方校园代理账户绑定的乙方购物账户在DHC网站代客下的订单,正确填写了乙方校园代理ID,且收货地址包含乙方注册时所填写的完整学校名称,且未使用账户余额支付。
期间没有发生取消订单或退货订单行为,如果发生更换商品,将以更换商品后的最终订单为准。
6.3 退换货
乙方应明确:DHC官方网站为客户提供送达后8日内未开封商品可退换的服务,乙方作为DHC校园代理,也必须遵守DHC网站此项政策,并有义务告知客户其享有的退换货权利。客户退换货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客户可直接与甲方联系退换货事宜。甲方收到客户的退换货申请,且在商品符合退换货要求时,将按照DHC网站公布的方式和流程提供相应的退换货服务。
(2)客户也可与乙方联系退换货事宜。乙方在收到客户的退换货申请后,应在1日内代客户向DHC提出退换货申请,在商品符合退换货要求时,DHC将按照网站公布的方式和流程提供相应的退换货服务。
(3)如果客户指定乙方为退货金额或换货差额的收取人,乙方应保证于收到DHC退货款或换货差额之时起48小时内将上述款项返还给客户。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而导致客户向甲方投诉或追索上述款项的,甲方将立即冻结乙方的校园代理账户并通知乙方;自乙方收到甲方冻结账户通知之时起48小时内,乙方仍未向客户返还上述款项的,或未能向甲方提交有效的、已向客户返还上述款项的相关证明的,甲方有权直接自乙方的推广费中扣除该笔款项,并返还给客户。因此而可能产生的责任、损失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第7条 服务费
7.1 乙方可以通过以下二种方式获取服务费:
(1)乙方推荐客户自行访问DHC网站购物,使甲方获得订单,并形成有效购买行为。
(2)乙方根据客户需求,使用与乙方校园代理账户绑定的乙方购物账户在DHC网站代客下单,并形成有效购买行为。
7.2 有效购买行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要求的行为:
(1)客户在DHC网站购物时正确填写了乙方的校园代理ID,或乙方使用与其校园代理账户绑定的乙方购物账户在DHC官方网站代客下单并正确填写了乙方的校园代理ID。
(2)订单收货地址包含乙方注册时填写的完整学校名称。
(3)客户所下订单满足“有效订单”的条件。商品买卖关系完成,甲方收到了全部货款,并且在有效的退换货期限内并未发生退换货行为。
(4)乙方可以在其“订单详细报告”中查看到此笔订单。
7.3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不构成有效购买行为,甲方也不会就此支付服务费:
(1)客户购物或乙方代客下单时漏填或未能正确填写乙方校园代理ID。
(2)客户填写的收货地址与乙方注册时填写的学校名称无关。
(3)订单被撤销或退货。
(4)订单生成时间为本协议终止后。
7.4 有效订单金额
有效订单金额指DHC网站统计的有效购买行为实际发生的净销售额,即订单总金额扣除退换货商品金额、优惠券等之后的客户实际支付的金额(含运费)。服务费根据此有效订单金额计算。
7.5 服务费支付比例为有效订单金额的8%。
第8条 服务费的支付
8.1 甲方在每月18日对乙方上一自然月成功引导的订单明细进行确认,乙方于每月25日前与甲方核对数据,如有异议,应于此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甲方将与乙方共同核对处理,并以此次核对结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未对订单明细进行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提供的订单明细,甲方将据此与乙方进行结算。
8.2 服务费支付方式分为下述3种,乙方应于每月确认业绩数据时选择其中一种支付方式,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甲方。如乙方希望长期选择其中一种支付方式的,需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甲方。
(1)甲方为乙方代扣劳务税。甲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服务费按照国家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在当月底前将剩余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乙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乙方核对业绩数据后开具服务费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结算服务费给乙方。乙方应保证发票的开具方与收款方一致。
(3)以等额账户余额形式支付。甲方在当月底前,将与服务费等额的账户余额支付到与乙方校园代理账户绑定的乙方购物账户中。
账户余额仅限用于电话订购(800-820-8820)DHC商品,可抵扣购物金额和运费。账户余额可分多次使用,可累计,不设使用期限。不可兑换现金。乙方使用账户余额支付全部/部分购物金额的订单不计入乙方推广业绩,不获得服务费。
8.3 每月的起结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元整。如当月服务费不足壹佰元的,将累积直至服务费总额满壹佰元后一并结算。
8.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将不予计算业绩及支付服务费:
(1)在各搜索引擎上购买“DHC”、“蝶翠诗”及与前述词汇类似、分拆组合等相关关键词来推广。
(2)在互联网上投放任何域名含有“dhc”或框架内容模仿DHC的网站。
(3)在DHC网站(www.dhc.net.cn)内以商品评论、留言等任何形式进行推广。
(4)客户或乙方通过电话、短信、实体店或其他DHC网站之外的方式购买DHC商品。
(5)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任何措施故意或客观上会使得客户对DHC和乙方的关系产生任何误解或迷惑的,包括但不限于以本协议约定之外的形式使用DHC的名称、商标和Logo或以DHC职员、代理商、子公司、分公司等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或推广。
第9条 有限的许可
乙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DHC商品的宣传资料以及DHC商标和标识(这些商标和标识统称为“DHC标识”),并遵守DHC校园代理推广项目商标使用规范。
如果乙方未及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本协议因各种原因终止时,本条规定的许可将立即自动终止,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全部DHC内容。
第10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10.1 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 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
10.2 乙方保证仅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Logo、商标、注册商标等。不得在任何类别注册与DHC商标、公司名称、Logo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域名。
10.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推广内容、信息、版式、文字、素材等均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演绎或以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或许可其他第三方使用。
10.4乙方应对其自DHC网站获取或知悉的任何与DHC产品或服务有关的、可被合理认为具有保密性的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据、商品信息、客户信息,予以严格保密。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或交易保密信息。
10.5 通过DHC校园代理推广项目购买DHC商品的顾客即为甲方的客户,该等客户的注册信息以及购买商品的信息,除非法律强制,乙方无权使用、披露或要求甲方披露客户信息。
10.6 以上条款并不因协议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第11条 期限与终止
11.1 本协议的期限为自甲方接受乙方的校园代理推广项目申请之日起,至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之日止。乙方或甲方均可经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而随时解除本协议,且无需任何理由。
11.2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所拥有的对DHC内容的全部许可将自动终止,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DHC内容和DHC标识。
11.3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不再相互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但第5、9、10、11.2、12、13条规定的权利及义务,以及甲方对尚未结清的服务费的付款义务,仍将持续有效。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能导致任何一方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前已经产生的违约等责任的免除。
第12条 双方的关系
甲、乙双方是独立的合同当事方。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并不导致双方形成任何的合伙、联营、代理、销售代表或雇佣等关系。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提出或接受要约、签署文件或做出陈述。乙方不能在推广过程中做出与本条规定有冲突或可能有冲突的任何声明。乙方参与校园代理推广项目所进行的任何相关活动,视为乙方自己的单方行为。
第13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如向乙方提供不真实数据,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13.2 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采用其他推广方式,对甲方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服务费,并保留提前终止协议、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第14条 不可抗力
14.1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宽带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障碍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4.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告知其该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14.3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第15条 争议的解决
当双方产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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